财经部批准降低借款利息预扣税 助企业舒缓疫情压力

2020年6月04日 10:00

(金边讯)财经部宣布,降低所有源自国内或国外的借款利息预扣税(Withholding Tax),以协助企业渡过新冠肺炎疫情难关。

根据国家税务总监关威宝致给柬埔寨总商会会长陈丰明勋爵的函件,财经部批准柬总商会提出的要求,决定暂时调低企业因支付借款利息而须代扣代缴的利息预扣税(国内借款为15%,海外借款为14%)。

这也意味着,所有企业将能和银行和金融机构一样,享受到降低利息预扣税优惠。

函件指出,从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,企业向国内非金融机构的借贷,或来自海外的现有借款,须代扣代缴的利息预扣税将降至10%。

而企业今年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新借款,须代扣代缴的利息预扣税将降至5%,明年为10%,后年则恢复至原有水平。

函件强调,企业不能采用“弃旧换新”方式来达到减税目的,即偿清现有旧债和再借取新债,否则将被税务当局视为逃税,并追讨相关税款和罚款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柬埔寨政府于5月26日公布第4轮应对疫情措施时,决定降低银行和金融机构向国外和国内的贷款利息预扣税。

根据有关应对疫情措施,今年(2020年)银行和金融机构向国外和国内借款的新贷款利息预扣税,从原有的15%,调降至5%;明年(2021年)贷款利息预扣税则为10%;后年(2022年)则恢复至原有水平。

银行和金融 机构现有贷款的利息预扣税,也将调降至10%,至今年12月31日;明年则恢复至原有水平。

可享有利息预扣税优惠的外国债权人,包括经已和柬埔寨签署《免双重课税协定》(DTA)的国家,或是其他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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